共青团武汉市新洲区委文件
新青【2009】37号
------------------------------------------------------------------------------------
关于对全区直属单位团干部进行年度考核的 通 知
各街镇场区团工(团)委,区属企业、学校团委,区直各机关各单位团委(总支、支部):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好对直属单位团干部的协管职能,在团内大力弘扬“做事文化”,积极营造做实事,求实效,争作为,比贡献的良好氛围,全面促进新洲共青团工作的新跨越、新发展。经研究决定,于2009年1月15日前对直属单位团干部2009年度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安排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对象 1、至年度考核时担任团工(团)委书记达半年以上者; 2、虽未经正式任命,但实际主持本单位团的工作达半年以上者; 3、正式任职不足半年者,只考核团的工作,不考核个人。 三、考核内容 1、常规工作。落实《2009年新洲区共青团工作要点》和《关于下达街镇共青团2009年主要工作目标的通知》(新青〔2009〕13号),完成全年绩效考核目标的主要做法、成效及经验; 2、特色工作。2009年度最有特色的一至两项工作; 3、个人情况。直属单位团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四、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工作由团区委组织实施,以分片汇报交流方式进行(分组名单见附件1)。 1、谈。被考核人提交《团干部考核记载表》,并结合个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作年度述职报告(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 2、查。检查相关档案资料(主要有:团费收缴帐目、常规活动、特色活动相关资料等); 3、访。了解所在单位党组织或组织人事部门对团的工作和团干部的评价及意见; 4、评。团区委根据以上内容,并结合团干全年工作的整体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并确定考核档次。 五、考核结果的处置 1、评定。将考核结果分战线评定考核档次,对个人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评定;对集体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评定; 2、备案。精心设计《团干部考核记载表》,详细反映全区直属单位团干部的基本情况、工作实绩和优点特长,报团市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和区人事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备案,以便组织上挑选使用优秀年轻干部; 3、反馈。考核结果由区委分管领导阅示后,反馈至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或团干所在科室部门负责人; 4、表彰。对考核结果名列前茅的团组织和团干,将联合区人事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全委会上进行通报表彰。 六、考核纪律 1、汇报。各位团干接到考核通知后,必须迅速向领导汇报,争取领导的重视支持; 2、准备。按本通知的有关要求,精心准备考核相关资料(含《团干部考核记载表》一式三份、个人述职报告一式三份、相关活动图片或文字材料一套),并于考核当天交团区委办公室; 3、一票否决。凡无故不参加本次考核、不足额及时上缴团费的一律记为年度考核不合格。
共青团武汉市新洲区委 2009年12月16日
附件1
考核分组安排表
|
组 别 |
单 位 |
地 点 |
|
街镇场区组
(共16家) |
邾城街 辛冲镇 旧街街 徐古镇 潘塘街
三店街 凤凰镇 汪集街 李集街 仓埠街
阳逻街 双柳街 阳逻开发区 涨渡湖农场
龙王咀农场 道观河风景旅游管理区 |
|
|
区直单位组
(共33家) |
教育局 残 联 广电局 卫生局 人民医院
法 院 检察院 公安分局 司法局 建设局
房产局 农业局 水务局 林业局 畜牧中心
水产中心 农机中心 财政局 审计局
地税分局 国税分局 电力公司 邮政局
电信局 交通局 公路局 供销社 国土局
劳动局 城管局 民政局 文体局 环保局 |
|
|
学校企业组
(共14家) |
区一中 区二中 区三中 区四中 二技校
二卫校 实验高中 二职高 城关高中 电 大
娲石技校 娲石公司 鄂发置业 企业中专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