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武汉市新洲区委文件
新青【20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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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广泛开展“弘扬雷锋精神,共创 和谐新洲”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的通知
各街镇(区、处、场)团工(团)委,区属企业、学校团委(支部),区直各机关单位团委(总支、支部): 为大力弘扬志愿者精神,宣传志愿服务理念,继续打造好青年志愿者工作品牌,创新共青团联系动员青年的渠道和方法,在全社会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良好风尚,激励当代新洲青年在和谐新洲建设中建功立业、多作贡献,经研究决定以纪念“3•5学雷锋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为契机,在全区深入开展“弘扬雷锋精神,共创和谐新洲”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充分发挥团组织和广大青年志愿者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努力促进全社会思想道德素质和整体文明程度不断提高,为建设“工业新洲、生态新洲、和谐新洲”贡献青春和力量。 二、活动时间 集中活动为2010年3月,整体活动贯穿全年。 三、活动主题 弘扬雷锋精神,共创和谐新洲 四、活动内容 1、进一步开展青年志愿者注册活动。进一步完善青年志愿者的招募机制、培训机制、服务机制、奖励机制和保障机制,实现青年志愿者服务行动的事业化推进、项目化管理和社会化运作。各级团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组织要利用“3•5学雷锋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12•5国际志愿者日”等契机,广泛宣传,主动出击,集中开展志愿者注册工作,探索网上注册等新手段,不断壮大青年志愿者队伍。 2、深入开展“青春家园行动”。各级团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组织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把“青春家园行动”引向深入,进一步把弘扬雷锋精神、深化青年志愿者行动落实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火热实践中去。全方位开展“三洁”行动、扶贫济困、帮孤助残、支教助学、就业帮扶、法律援助、文化娱乐、科技推广、医疗保健、植绿护绿、环境保护、维护治安等特色活动。 3、积极开展服务青年就业创业活动。继续把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作为服务党政工作大局、服务青年发展、抓好基层共青团工作的重要切入点和载体,积极为推动青年就业创业献计献策、贡献力量,积极宣传区委、区政府“全民创业”的政策和精神,努力为就业创业青年提供相关的帮助与支持,进一步加强培训与岗位衔接,积极拓展见习基地与青年联系的路径、渠道和载体。 4、不断推进特困弱势群体关爱行动。广泛开展扶贫济困、敬老助老、帮孤助残等服务活动,继续巩固和推进青年志愿者“一助一”、“多助一”结对帮扶活动,动员各个领域的团员青年,组建各种类型的志愿者服务队,为孤儿、残疾人、下岗失业人员、边缘青少年、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受灾民众等特困弱势群体提供教育科技、医疗保健、生活护理、法律援助、权益维护、就业培训、信息咨询、心理关怀等志愿服务,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配合各级党政部门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5、大力开展典型选树活动。近年来,各级团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组织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动员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志愿服务活动,在服务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今年全区将开展“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集体”评选表彰活动,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为青少年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实施。“弘扬雷锋精神,共创和谐新洲”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以纪念“向雷锋同志学习”47周年为契机集中开展,在3月形成高潮,并将长抓不懈,贯穿全年。各级团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组织接本通知后,要及时向本地、本单位党组织汇报,争取重视和支持,早作安排,争取将活动纳入全年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实效。 2、紧扣主题,体现本质。开展“弘扬雷锋精神,共创和谐新洲”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要紧紧围绕共青团组织的根本任务,不断加强青年志愿者工作品牌打造,着力做好对团员青年的思想引领和教育引导工作。通过开展青年志愿服务活动,不断促进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和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的完善,进一步引导团员青年个人需求与社会需求相结合,使志愿服务活动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经济建设。 3、协调配合,形成声势。各级团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组织要树立合作共赢意识,实现企业、学校、社区、村等各类志愿服务队伍资源的有效整合与利用,把青年志愿者品牌工作与本行业、本单位职能工作有机结合,挖掘优势和特色,扩大志愿者工作的社会影响,营造创建文明城区的良好氛围。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集中活动期间,各级团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组织要严格按照要求统一悬挂横幅、标语、团旗和志愿者旗帜、佩戴团徽、志愿者袖章(徽章),并自带相关工具。活动结束后,要认真做好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的保存整理工作,3月10日前各单位要选取一批有代表性的特色活动资料报送团区委办公室。团区委将在《团的情况》和网站上及时进行交流推广,同时利用电视、电台、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媒体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择优上报上级团组织。各单位上报宣传资料的情况将作为评选表彰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
(附:2010年“3•5”学雷锋活动情况统计表) 共青团武汉市新洲区委 201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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